微小型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创新医疗器械注册免费吗)

众所周知,创新的本质是突破,即突破旧的思维定势,旧的常规戒律。因为人们为了发展需要,就会运用已知的信息和条件,突破常规,发现或产生某种新颖、独特的有价值的新事物。在医疗器械行业,如果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创新医疗器械,那么它将会给更多的患者带来福利,减少患者的痛苦,增加患者生活的信心。比如近期获批上市的人工角膜产品,它适用于角膜移植手术难以成功的双眼角膜盲患者,包括角膜移植失败,化学伤、热烧伤、爆炸伤等引起的严重角结膜瘢痕血管化,眼睑闭锁,严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瘢痕性类天疱疮),终末期干眼引起的角膜盲等。又比如神经外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产品,该产品可以在保证定位精度的基础上,提高手术效率,并且能实现机械臂的基本功能。那么微小企业申请创新医疗器械注册需要哪些材料和资质呢?本文来详细说说。

一、需要的材料

(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表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表可采用本要求附件表格,也可通过医疗器械注册企业服务平台下载填写。

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等文件相关规定。性能结构及组成、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预期用途部分填写的内容应当可反映产品特性的全部重要信息,简明扼要,用语规范、专业,不易产生歧义,申请表信息(包括备注)应当完整真实、回避专家理由应当具体。申请日期应同申报资料报送日期一致。

(二)申请人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知识产权情况及证明文件

1.提供产品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情况说明。如存在多项发明专利,建议以列表方式展示发明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状态等信息。

2.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情况证明文件

(1)申请人已获取中国发明专利权的,需提供经申请人签章的专利授权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复印件和专利主管部门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时间距专利授权公告日不超过5年。

(2)申请人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使用权的,除提交专利权人持有的专利授权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经专利主管部门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时间距专利授权公告日不超过5年。

(3)发明专利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未获得授权的,需提供经申请人签章的发明专利已公开证明文件(如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等)复印件和公布版本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复印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检索报告,报告载明产品核心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应专利审查部门要求发生修改的,需提交修改文本;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提交专利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性文件,如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四)产品研发过程及结果综述

综述产品研发的立题依据及已开展的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研究(如有)、临床研究及结果(如有),提交包括设计输入、设计验证及设计输出在内的产品研发情况综合报告。

(五)产品技术文件,至少应当包括:

1.产品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1)应当明确产品适用范围/预期提供的治疗、诊断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定义的目的,并描述其适用的医疗阶段(如治疗后的监测、康复等);

(2)说明产品是一次性使用还是重复使用;

(3)说明预期与其组合使用的器械(如适用);

(4)目标患者人群的信息(如成人、儿童或新生儿),患者选择标准的信息,以及使用过程中需要监测的参数、考虑的因素。

2.产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

详述产品实现其适用范围/预期用途的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提供相关基础研究资料。

3.明确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及确定依据,主要原材料、关键元器件的指标要求,主要生产工艺过程及流程图,主要技术指标的检验方法。

(六)产品创新的证明性文件,至少应当包括:

1.国内核心刊物或国外权威刊物公开发表的能够充分说明产品临床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专著及文件综述(如有)。

可提供本产品的文献资料,亦可提供境外同类产品的文献资料。

2.国内外已上市同类产品应用情况的分析及对比

(1)提供境内已上市同类产品检索情况说明。一般应当包括检索数据库、检索日期、检索关键字及各检索关键字检索到的结果,分析所申请医疗器械与已上市同类产品(如有)在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方面的不同之处。

(2)提供境外已上市同类产品应用情况的说明。提供支持产品在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对比分析资料(如有)。

3.产品的创新内容及在临床应用的显著价值

(1)产品创新性综述

阐述产品的创新内容,论述通过创新使所申请医疗器械较现有产品或治疗手段在安全、有效、节约等方面发生根本性改进和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

(2)支持产品具备创新性的相关技术资料。

(七)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基于产品已开展的风险管理过程研究结果;

2.参照YY/T03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标准相关要求编写。

(八)产品说明书(样稿)

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的相关要求。

(九)其他证明产品符合《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第二条的资料

如产品或者其核心技术曾经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的相关要求

申请人经过其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

产品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研究过程真实和受控,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

三、申请创新医疗器械流程

(一)境内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程序第二条要求进行初审,并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经初审不符合第二条要求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符合第二条要求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申报资料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境外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受理和举报中心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本程序第四条规定的形式要求的予以受理。

创新医疗器械注册流程图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设立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进行审查。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收到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应当于6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公示及异议处理时间不计算在内)。

(三)经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审查,对拟进行特别审查的申请项目,应当在器审中心网站将申请人、产品名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应当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对相关意见研究后作出最终审查决定。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作出审查决定后,将审查结果通过器审中心网站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创新医疗器械常见问题

问:再次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还需提交那些资料?

答:《关于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报资料编写指南的通告》(2018年第127号)的要求,对于再次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的,需提供历次申请受理号及审查结果,并提交产品变化情况及申报资料完善情况说明。若有申报资料原件已在历次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时提交,可提供经申请人签章的复印件,同时申请人出具文件声明该申报资料原件所在申报资料的受理号及位置。

问:第一类医疗器械是否按照《创新程序》办理?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一类医疗器械实施备案管理,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因此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适用《创新程序》。对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不予受理;已被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受理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经审查,如申请产品被界定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则不按照《创新程序》进行审批。

问:关于延续注册/许可事项变更是否适用《创新程序》?

依据《创新程序》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仅适用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4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5号)所明确的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形式,不适用于延续注册或者许可事项变更形式。

问: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依据《创新程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前已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的按照《创新程序》相应要求予以办理。

问:欲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通道,想了解产品目前的状态是否可以进行申请第二类创新?

答:根据《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符合下列情形的本市申请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申请二类创新:

(一)产品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二)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研究过程真实和受控,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

(三)申请人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创新特别审查申请时间距专利授权公告日不超过5年;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检索报告,报告载明产品核心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或者产品技术国内领先,可填补本市该品种医疗器械的空白。

问:什么样的医疗器械可以申请创新医疗器械注册?

产品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审批申请人经过其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如需准确性答案可查询官方发布信息或联系道和思源!13521090701(微信同号)

本文标签:创新医疗器械注册 医疗器械创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