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原则

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日期:2020-04-30 / 人气: / 来源: / 编辑:Sasha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技认识水平和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但是,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第二类男用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产品(以下简称避孕套),类代号现为6866。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含有杀精剂等药物成份的避孕套产品。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的要求

避孕套产品的命名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国家标准上的通用名称命名。不建议采用“安全套”等其他名称。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产品所用材料天然胶乳橡胶,产品常规为薄膜套状物,开口有卷边,头部有储精囊。套状部分通常设计为光面或非光面(浮点型、螺纹型等),颜色有无色、黄色、红色、绿色、蓝色等。避孕套一般加有润滑剂。

避孕套的产品分类并无明确规定,通常是按照避孕套的宽度进行分类。宽度分为56.0mm以上,50.0mm~56.0mm,50.0mm以下。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标示有产品的标称宽度。

企业通常会按产品特点再进行分型。有按照避孕套的单层壁厚,分为普通型、超强型、加厚型、超薄型;有按照避孕套的形状,分为普通型、异型。另外,还有彩色避孕套、香型避孕套等多种型式。

(三)产品的工作原理

本产品工作原理与作用机理基本相同,在作用机理中描述。

(四)产品的作用机理

正常形态的人类精子最宽处约5000nm;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大致呈球形,直径约120nm;性传播疾病,如淋病的病原体宽约500nm。完好无缺的胶乳膜会起到隔离精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性传播疾病(STIs)的传染介质的作用。正确的使用适宜的避孕套,可以在性交中阻止人类的精子和卵子结合,减少受孕几率。除此之外,避孕套也有助于防止艾滋病、淋病等性传播病的作用。现在的避孕套原料通常是天然胶乳橡胶。

药物型避孕套是在产品上添加了杀精剂、消炎药、性兴奋延缓剂、助勃剂等而起到相应的特殊作用,目前该类产品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五)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

表1相关产品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7544-2009 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6886.1-200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评价与试验
GB/T 16886.5-2003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GB/T 16886.10-2005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YY/T 0313-1998 医用高分子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YY/T0316-2008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上述标准包括了注册产品标准中经常涉及到的标准。有的企业还会根据产品的特点引用一些行业外的标准和一些较为特殊的标准。

产品适用及引用标准的审查可以分两步来进行。首先对引用标准的齐全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查,也就是在编写注册产品标准时与产品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是否进行了引用,以及引用是否准确。可以通过对注册产品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引用了相关标准,以及所引用的标准是否适宜来进行审查。此时,应注意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是否完整规范,年代号是否有效。

其次对引用标准的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即,所引用的标准中的条款要求,是否在注册产品标准中进行了实质性的条款引用。这种引用通常采用两种方式,文字表述繁多内容复杂的可以直接引用标准及条文号,比较简单的也可以直接引述具体要求。

注意“规范性应用文件”和编制说明的区别,通常不宜直接引用或全面引用的标准不纳入规范性引用文件,而仅仅以参考文件在编制说明中出现。

如有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产品性能指标等要求应执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产品的预期用途

避孕套以非药物的形式阻止受孕,主要用于在性交中阻止人类的精子和卵子结合,减少受孕几率。也有助于降低性传播疾病传播的风险。

(七)产品的主要风险

1.风险分析方法

(1)在对风险的判定及分析中,要考虑合理的可预见的情况,它们包括:正常使用条件下;非正常使用条件下。

(2)风险判定及分析应包括:对于使用者的危害;对于环境的危害。

(3)风险形成的初始原因应包括:原材料的选择;产品结构的危害;不合理的使用;环境条件;其他危害等。

(4)风险判定及分析考虑的问题包括:产品原材料生物学危害;产品质量是否会导致使用中出现不正常结果;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方法、警示性语言、注意事项;对环境的危害。

2.风险分析清单

避孕套产品的风险管理报告应符合YY/T 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有关要求,审查要点包括:

(1)产品定性定量分析是否准确;

(2)危害分析是否全面;

(3)风险可接收准则,降低风险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风险的可接收程度,是否有新的风险产生。

根据YY/T 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对避孕套产品已知或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判定,产品在进行风险分析时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主要危害,企业还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确定其他危害。针对产品的各项风险,企业应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风险降到可接受的程度。

表1 产品主要危害

危害的分类 危害的形成因素 可能的后果
生物学危害
 
产品原材料性能不符合要求 产品性能不达标,使用者避孕失败、产生局部刺激和致敏等
  生产控制不好,生产工艺不达标
生产操作不正规
引起使用者感染、产生局部刺激和致敏等
  生产过程中带入的非预期成份 可能产生刺激、毒性危害
  未按照工艺要求配料
添加剂或助剂使用比例不正确
产品性能不达标
造成毒性危害
  不正确的配方
加工工艺控制不严格
后处理工艺控制不严格
产品性能不达标,产生刺激、毒性等危害
 
 
操作使用有关的危害
 
标记不清晰、错误、
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标记
错误使用
储存错误
产品辨别错误
出现细菌感染、粘膜损伤等现象
  包装破损 无法保证使用安全性
  产品性能达不到产品标准的要求 不能满足产品的预期用途
  规格型号选用错误 导致无法达到满意的使用效果
  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警示事项等表述不清 重复使用
使用者出现过敏、刺激反应
不能达到产品的预期效果
  生产的不合格品没有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造成不合格品通过不正常途径流入市场或造成环境污染
  使用后的产品没有按照要求处理 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污染

 

(八)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本条款给出避孕套产品需要考虑的基本技术性能指标,但并未给出定量要求,企业可参考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根据企业自身产品的技术特点制定相应的性能指标。如国家标准中有不适用条款,企业在标准的编制说明中必须说明理由。

1.标明产品主要原辅料及含量,包括胶乳及其添加成份、添加剂、着色剂等。

2.物理性能和包装、标志的要求应执行国家标准相应的规定。

3.产品所宣传的特殊性能,如“阻隔性”等。

4.生物性能:

生物学评价内容按GB/T16886.1给出的指导原则进行,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细胞毒性、致敏、刺激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应制定微生物指标,至少包括对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大肠杆菌、致病性化脓菌的要求。(建议为:细菌菌落总数≤200cfu/g;真菌菌落总数≤100cfu/g;大肠杆菌、致病性化脓菌不得检出)。

(九)产品的检测要求

产品的检测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应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或在注册产品标准中进行明确。

型式检验报告是证实生产过程有效性的文件之一。型式检验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检验时,按相应的标准要求进行,所有适用条款应全部合格。

(十)产品的临床要求

完全执行GB7544标准的避孕套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

超出GB7544覆盖范围的产品、具有特殊功效的产品、含有特殊功效润滑剂、使用新材料配方的产品均应进行临床研究。

若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机构应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公布的临床试验基地。临床试验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附件12的要求进行,同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确保受试人群具有代表性,包括年龄、生育史等。

2.明确产品用途。

3.临床试验例数为受试者人数,而不是使用产品的数量。

4.试验持续时间应根据受试者的状况和产品预期用途以及统计学的要求确定。

5.对产品所宣传的特殊功效进行研究。

6.对避孕效果进行研究。

7.对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

(十一)产品的不良事件历史记录

避孕失败。

过敏。

造成女性慢性损害。

(十二)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志

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志的编写要求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和《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  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的要求。同时应包含且注意以下内容:

1.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2.产品的预期用途。

3.有特殊润滑剂的避孕套还需标注相应特殊信息。如:凉感。

4.产品所用添加剂。

警示语和使用说明应包括且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避孕套为一次性使用。

(2)储存的环境要求。

(3)如果产品变粘、变脆或明显损坏,请勿使用。

(4)如果希望用另外的润滑剂,请使用经推荐、可与避孕套一同并用、类型恰当的润滑剂。禁止使用石油基的润滑剂,如凡士林、婴儿油、浴液、按摩油、黄油、人造黄油等,因其会破坏避孕套的完整性。

(5)在阴茎充分勃起后带上避孕套,之后方可进行亲密接触。伤口分泌物、前列腺液、精液、阴道分泌物、唾液、尿液及粪便均可传播疾病。

(6)本产品由天然胶乳制造,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

(7)如果出现精液进入阴道内的情况,马上采用紧急避孕法。

(8)如何处理已经用过的避孕套。

(9)提醒使用者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

(10)提醒使用者产品在避孕及防止性传播疾病等方面的局限性。

 (十三)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和实例

1.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单元以技术结构、性能指标和预期用途为划分依据。

2.申报同一注册单元的产品,上市产品应采用同一名称,并用于同一用途。

例:宽度不同的产品可视为同一注册单元。

 (十四)同一注册单元中典型产品的确定原则和实例

1.同一注册单元中的典型产品是指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产品。其功能最齐全、结构最复杂、风险最高。

2.典型产品的确定可以通过比较同一注册单元内所有产品的技术结构、性能指标和预期用途等相应资料,说明其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编制说明

一、指导原则编写的原则

(一)本指导原则编写的目的是用于指导和规范第二类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产品注册申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注册材料的技术审评。

(二)本指导原则旨在让初次接触该类产品的注册审查人员对产品机理、结构、主要性能、预期用途等各个方面有个基本了解,同时让技术审查人员在产品注册技术审评时把握基本的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

二、指导原则编写的依据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16号)

(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局令第5号)

(四)《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志管理规定》(局令第10号)

(五)《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局令第31号)

(六)关于印发《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和《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5]73号)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指导原则中部分具体内容的编写考虑

(一)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7544-2009《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应按照最新版本标准的要求执行。

(二)产品应适用的相关标准中给出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基础标准)。

(三)产品的预期用途综合了已批准上市产品的核准范围及专家的意见。

(四)产品的主要风险参照YY/T0316进行编制。

(五)产品的不良事件历史记录主要从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数据库中查找。

四、其他产品

非天然胶乳橡胶材料的避孕套产品可参照本指导原则。

五、指导原则编写人员

本指导原则的编写成员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人员、行政审批人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专业厂家代表、临床专家共同组成,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信息和资源,综合考虑指导原则中各个方面的内容,尽量保证指导原则正确、全面、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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