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原则

血浆速冻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日期:2020-05-11 / 人气: / 来源: / 编辑:Sasha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第二类血浆速冻机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血浆速冻机产品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所指的血浆速冻机是一个用来快速冻结血浆的装置。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采用蒸汽压缩式制冷的血浆速冻机。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分类编码为22(临床检验器械)-15(检验及其他辅助设备)-04(低温储存设备)。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要求  

产品的命名应采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的通用名称,或以产品工作原理、接触方式为依据命名,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的要求。

建议使用的名称有:血浆速冻机、医用血浆速冻机、平板式血浆速冻机等。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血浆速冻机按蒸发器与血浆袋的接触方式可分为夹合式(平板式)和非夹合式。

血浆速冻机一般由围护结构、制冷系统、控制系统、数据记录系统、机械运动系统及相关附件组成。不同生产企业的产品,在结构上存在一定差异,可不完全与本部分描述一致。

1.围护结构用于血浆速冻机的速冻或存储空间结构的组成及保温。

2.制冷系统用于实现热量的转移,使存储空间内维持所需求的温度环境。

3.控制系统(可包括相应软件及独立电源部分等)用于温度等参数的监控及供电。

4.数据记录系统用于箱内温度或存储样品信息等的记录,包括打印机、温度记录仪、电子存储设备等。

5.机械运动系统用于带动冷板按照程序设定进行运动。

6.附件一般可包括存放血浆袋的容器、搁板、模拟负载(模拟血浆袋)、条码扫描器等。

(三)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1.产品以消耗电能的手段实现热量的转移,从而主动制造出所需的低温环境。血浆速冻的热传递方式可分为冷板和血浆袋直接接触的热传导、采用冷空气循环流通的热对流或者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方式。

蒸汽压缩式制冷是指液态制冷剂在蒸发器中汽化变成气态制冷剂进入压缩机,被压缩成高温高压的气体,然后排放到冷凝器中,在冷凝器的作用下,气态制冷剂被冷却成高压的液体,然后进入节流装置(常见的有毛细管和膨胀阀),被节流的液态制冷剂的压力和温度再次降低,液态制冷剂进入蒸发器后,会再次汽化吸热,周而复始达到制冷效果

夹合式(平板式)血浆速冻机的蒸发器采用的是冷板,便于和血浆袋接触以传递热量,节流装置一般采用膨胀阀。热传导工作原理见图1。

图1  热传导工作原理示意图

 

非夹合式血浆速冻机采用冷空气循环流通热对流的方式,包括自然对流式和强制对流式;或者同时采用热传导和热对流两种方式,热传导工作原理见图1,热对流工作原理见图2。

图2  热对流工作原理示意图

2.因该产品为非治疗类医疗器械,故本指导原则不包含产品作用机理的内容。

(四)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和实例

注册单元划分一般以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为划分依据。

原则上该指导原则涵盖的产品可划分为同一个注册单元。

(五)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

目前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列举如下(表1): 

表1  相关产品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06.13-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
GB 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4710-2009 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8268.1-010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154-2014 低温保存箱
YY/T 0316-2016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YY 0466.1-2016 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第1部分:通用要求
国卫医发〔2015〕95号附件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5版)
YY0709-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1-8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通用要求,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中报警系统的测试和指南

    

上述标准包括了产品经常涉及的标准。有的企业还会根据产品的特点引用一些行业外的标准和一些较为特殊的标准。

产品适用及引用标准的审查可以分两步来进行。首先对引用标准的齐全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查,也就是在编写产品技术要求时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进行了引用,以及引用是否准确。其次对引用标准的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即所引用的标准中的条款要求,是否在产品技术要求中进行了实质性的条款引用。这种引用通常采用两种方式,文字表述繁多、内容复杂的可以直接引用标准及条文号,比较简单的也可以直接引述具体要求。

如有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产品性能指标等要求应执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产品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禁忌症

主要用于血站或医疗机构对血浆制品的快速冻结。

产品无绝对禁忌症。

(七)产品的主要风险

1.制造商应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建立、形成文件和保持一个持续的过程,用以识别与医疗器械有关的危险(源),估计和评价相关的风险,控制这些风险并监视上述控制的有效性,此过程应包括下列要素:

——风险分析;

——风险评价;

——风险控制;

——生产和生产后的信息。

2.血浆速冻机的风险管理资料应符合YY/T 0316-20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有关要求,审查要点包括:

(1)是否正确识别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的定性和定量特征并形成文件,可参考YY/T 0316-2016的附录C。

(2)危险(源)分析是否全面,制造商应编写在正常和故障两种条件下,与医疗器械有关的已知的和可预见的危险(源)文件,可参考YY/T 0316—2016的附录E。

(3)对每个已识别的危险情况,是否使用规定的准则,决定是否需要降低风险,可参考YY/T 0316—2016的附录D。

(4)是否识别适于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的一个或多个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在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后,对于任何剩余风险,是否使用规定的准则进行评价。

(5)在所有的风险控制措施已经实施并验证后,是否使用规定的准则,决定由医疗器械造成的综合剩余风险是否可接受。

3.根据YY/T 0316-2016的附录E,列举了血浆速冻机产品可能涉及的危险(源)(见表2),企业还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确定其他危险(源)。针对产品的各项风险,企业应采取控制措施,确保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表2  危险(源)、可预见的事件序列、危险情况和

危险(源) 可预见的事件序列 危险情况 伤害
能量危险(源)
 
保护接地阻抗、可触及部分的接触电压、电介质强度不符合要求 操作人员触电 严重烧伤或死亡
  电磁兼容性能不符合要求 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或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转 影响血浆制备,延误治疗
  设备外壳粗糙、有毛刺或设备没有足够的外壳机械强度和刚度 操作人员碰伤、挤伤、划伤 轻微的肢体损伤
  系统管路互碰或运动部件、压缩机故障 产生噪声污染导致操作人员耳膜受损 轻微的器官损伤
化学危险(源) 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残留 物品或人员接触到清洁剂或消毒剂 物品污染或人员感染
操作危险(源) 操作人员不戴手套存放或取出样品 操作人员冻伤 轻微的或严重的肢体损伤
  软件误操作 实际温度与显示温度不符 影响血浆制备,延误治疗
  长时间打开门或盖以及忘记关门或盖 产品达不到预期规定温度,冻结效果不佳 影响血浆制备,延误治疗
信息危险(源) 外部和内部标记不全面、标记不正确或不能够清楚易认,标记位置不恰当,以及标记不能够永久贴牢; 操作人员不能正确使用产品 产品失效延误治疗或人员受伤
  说明书缺少必要的警告说明和详细的使用方法或缺少详细的日常使用维护规范;说明书中有关维护、保养等内容不明确。如:预防性检查、保养以及保养周期等以及对设备的使用寿命或终止使用的条件没有明确规定。 操作人员不能正确使用产品 产品失效延误治疗或操作人员受伤

 

(八)产品的研究要求

1.产品性能研究

应当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如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

研究资料中,需明确申报血浆速冻机的接触方式,并对血浆速冻机产品所采用的制冷原理进行详细描述,写明制冷原理类型,如单级制冷系统、双级或多级复叠制冷系统,应列明工作原理框图,并提供详细的解释说明及选取该类型的原因。

需要对制冷系统所使用的制冷剂组分进行描述,应列明制冷剂制冷循环图、压焓图,并提供详细的解释说明及选取该制冷剂的原因。

应对预期冷冻的样本提供相应的描述及验证资料。

应对产品的主要参数(如冷冻能力)进行研究,充分考虑整体制冷效果。进行制冷效果研究时需要考虑测试点的布点方式,说明布点的依据,来证明选取布点具有代表性,产品技术要求中列明布点图。

应研究确定模拟负载(模拟血浆袋),推荐制备方法如下:按照特性血浆袋标示容量(一般为200mL)充注0.9%浓度的NaCl水溶液,充注重量偏差不超过±3%,并在不低于25℃环温下充分平衡,平衡时间不少于12小时。

应考虑供电或者零部件故障等因素对产品的影响和对速冻样本保护及处理的研究,并给出详细的解释说明或者解决方案。

应说明组成围护结构的材质。与血浆袋接触的冷板应耐用而且适于清洗或消毒。

2.消毒工艺研究

应当明确推荐的消毒工艺(方法和参数)以及所推荐消毒方法的确定依据。

3.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产品的有效期应考虑产品的材料、使用频次等因素。应对产品有效期进行研究验证。

产品经环境试验和模拟运输试验验证,包装应符合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4.软件研究

参见《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50号)的相关要求。

对于具有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监测的产品,还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3号)单独提交一份网络安全描述文档。

5.其他资料

证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资料。

(九)产品技术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

对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的审查,可以通过对检验报告内容的审查来评价是否达到了要求,检验报告的内容是否齐全又可以通过对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是否齐全来进行审查。因此产品技术要求的审查是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审查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可以通过是否具有以下主要内容来进行审评。

1.规格型号

血浆速冻机可按结构组成、最大速冻容量等分为不同规格型号。

2.软件信息

需对软件名称、型号规格、发布版本、完整版本命名规则作出规定。

3.一般性能

应至少包含如下要求:

    (1)最大速冻容量

按照生产商说明的血浆袋(标明容量)摆放方式(应有图示),每批次最大冻结数量应不少于产品标示的数量。

    (2)冷冻能力

血浆速冻机按最大速冻容量摆放模拟负载后,模拟负载核心温度降至-30℃的时间应≤60分钟。

    (3)温度均匀性

若血浆速冻机为夹合式(平板式)血浆速冻机,当速冻机空载运行到稳定状态后,上下冷板温度差应不大于8℃;若为非夹合式血浆速冻机,温度均匀性可参照GB/T 20154-2014《低温保存箱》的温度均匀性指标。

    (4)温度显示

血浆速冻机应有显示温度的装置,温度显示精度至少达到1℃。

    (5)化霜性能

化霜结束后,血浆速冻机蒸发器表面不应有影响正常工作的霜或冰。

    (6)冷板压紧功能(如适用)

    血浆速冻机冷板运动过程应平缓稳定,无异常噪声,压紧状态时应不能压破血浆袋。

    冷板应具有防夹手保护。 

    (7)温度失控提示

当温度超出控制范围时,应以听觉、视觉等方式发出提示,如适用,也可以设置远程报警。

(8)外观及结构要求

    外观不应有明显的缺陷,装饰性表面应平整光亮,所有易于接触到的边缘、凸起物、拐角、开孔等应当光滑圆润,避免

在正常使用设备时造成伤害;

    对于具有移动装置的血浆速冻机应带有锁定装置,保持产品在运行过程中保持稳定。

(9)附件要求

应对附件制定相应要求,如容器、搁板、温度传感器等。

(10)软件功能要求

软件功能应符合说明书及软件描述文档中的功能描述。符合《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

(11)网络连接功能(如适用)

符合《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  

(12)报警功能(如适用)

应符合YY0709-2009的要求。3.13其他功能

生产商可根据产品特点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例如产品追溯功能等。

4.安全性能

应符合GB 4793.1-2007的要求,并以附录形式列明医用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基本安全特征(无需编写详细的电气安全附录)。如需编写详细的电气安全附录,建议注明适用项目及不适用项目理由。

5.电磁兼容

应符合GB/T 18268.1-2010的要求。

6.环境试验

应符合GB/T 14710-2009的要求。

应逐项审查上述要求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十)同一注册单元内注册检验典型性产品确定原则和实例

注册检验典型性产品应是同一注册单元内能够代表本单元内其他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产品,应充分考虑产品工作原理、结构组成、接触方式及产品其他风险等方面。

注册单元内各型号的主要安全指标、性能指标不能被典型型号全部涵盖时,则应选择涵盖安全指标、性能指标最多的产品作为典型性产品,同时还应考虑其他型号中未被典型型号所涵盖的安全指标及性能指标。

该产品典型型号的选择应着重考虑以下因素:接触方式、最大速冻容量、制冷原理、关键元器件(如压缩机)等。

例如:多层夹合式(例如2层)血浆速冻机可以覆盖单层夹合式血浆速冻机。夹合式血浆速冻机和非夹合式血浆速冻机不能相互覆盖。整体式结构的血浆速冻机和分体式结构的血浆速冻机不能互相覆盖。

(十一)产品生产制造相关要求

应当明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可采用流程图的形式,并说明其过程控制点。

本类产品的关键过程一般包括发泡(非夹合式速冻机适用)、焊接、抽空、灌注、检漏、产品测试检验等。但当上述过程中的一个或多个通过外包的方式来实现时,生产企业应对外包过程实施有效控制。

有多个研制、生产场地,应当分别明确每个研制、生产场地的生产制造和检验等具体情况。

(十二)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

血浆速冻机符合《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中“低温储存设备”的描述,则注册申请时应提交以下临床评价资料: 

1.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比对资料,证明两者具有等同性。

2.提交申报产品与国内已上市同品种医疗器械的比对说明,比对内容不限于基本原理、所用材料、结构组成、性能指标、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性资料。 

(十三)产品的不良事件历史记录

    暂未有不良事件相关报道。

(十四)产品说明书和标签要求

产品说明书一般包括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说明书,两者可合并。说明书、标签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的要求,并参照GB 4793.1-2007和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写。还应关注以下内容:

1.产品适用范围、主要性能指标、软件发布版本。

2.关于制冷原理的说明和图示。

3.关于产品安装的说明,特别是分体式结构的产品。

4.对于产品使用方法、产品寿命、维护保养等情况的说明。

5.对于电磁兼容所声称的有关内容(预期场所、类别等)。

6.对于安全性方面的注意事项,包括涉及低温的潜在风险及安全措施。

7.提示不要超出产品适用范围使用。

8.警示性说明,如:不用于爆炸性环境,不可用于储存可燃性物品。

9.关于提示使用者对速冻效果进行验证的警示说明。

10.提示使用者对速冻效果进行监测,并在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控。

11.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提供突发事项的应急预案,如长时间断电、血浆袋破损等情况。

12.说明清洁/消毒方式。

13.说明制冷剂的种类,必要时说明用量。

三、审查关注点

(一)血浆速冻机按蒸发器与血浆袋的接触方式可分为夹合式(平板式)和非夹合式。其中非夹合式血浆速冻机可同时参考《医用低温保存箱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

(二)产品电气安全、电磁兼容和主要性能指标是否执行了国家和行业的强制性标准,是否引用了适用的推荐性标准。

(三)产品的主要风险是否已经列举,并通过风险控制措施使产品的风险在合理可接受的水平之内。

(四)说明书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必须告知用户的信息是否完整。说明书中建议提供突发事项的应急预案,如长时间断电、血浆袋破损等情况。因注册申请人在对适用范围内所包含物品进行速冻效果验证时不可能涵盖临床层面所有可能因素,故在说明书中应提示使用者在使用前对速冻效果进行相应验证,并对其速冻效果进行实时监测。

(五)说明书、标签必须标明制冷剂的种类,必要时说明用量。

四、编写单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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