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医疗器械使用年限
提问内容: 您好,我们采购了一类医疗器械(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背部铭牌标注使用年限5年,如果超过这个日期,就不能使用了吗?如果运行一切良好,可以继续使用吗?或者需要走什么流程吗?还有5年期限是从生产日期开始计算还是采购合同上的日期,还是实际使用日期呢?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2021年4月15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咨询人,对咨询人提出的有关医疗器械使用年限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感谢您致信我局,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答复单位: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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