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备案办理条件和要求
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查看说明: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查看说明
受理时间:市药监局: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办理地点:市药监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有效期限:与对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限相同
市级权限: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自贸试验区权限:本行政区域内,不应有此权限
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备案办理条件
a)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b)已注册的医疗器械发生注册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变更文件后,依据变更文件自行修改说明书和标签。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医疗器械注册的审批部门书面告知。
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备案要求
1、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说明书更改告知书
2、申报注册时所提交说明书的复本
3、更改备案的说明书
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备案办理流程
1、受理
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说明书更改告知书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所填写项目应齐全、准确,更改前后情况清晰、明确; 申报注册时所提交说明书的复本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确保说明书版本正确; 更改备案的说明书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确保更改后的说明书格式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6号令)。更改内容不涉及医疗器械注册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内容,且与产品实际相符。
2审查
纸质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c)格式正确; d)内容合法; e)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查验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3、决定
依据申请条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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